乐鱼,韩国国内化妆品上或不再出现‘制造商’信息
时间:2024-03-05
By beautynury0 CommentKim Sanghui议员,提出化装品法批改案
今朝韩国化装品包装上的制造商标识表记标帜是必备要求,将来有可能改成选择性要求。
配合平易近主党Kim Sangh����APPui议员比来提出了包括上述内容的化装品法部门法令点窜案。
现行法令划定,化装品包装上必需标明化装品义务发卖者和化装品制造者的消息。
此前,化装品范畴首要受拜托制造商产生垄断或海外业者拜托制造近似产物,可能对国内出口企业形成冲击。
批改案中包罗将《化装品法》第10条第2款‘停业者的商号和地址’变动为‘化装品义务发卖者和定制化装品发卖者的商号和地址’的内容。
此中包罗化装品义务发卖治理人未接管权利教育、化装品制造商或化装品义务发卖商背反教育号令处以罚款的条目。
Kim Sanghui议员暗示“畅通产物的质量、平安义务在在化装品义务发卖者,为与外国划定调和,也没有需要权利性地标明化装品出产者的消息,是以在化装品的包装上只记录化装品义务发卖者的商号和地址。”
,乐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