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强迫顾客支付高额服务费用或办理会员卡,北京一美容美发公司多人获刑

时间:2023-12-24
2020年7月24日上午,北京市年夜兴区人����APP平易近法院对北京市年夜兴区人平易近查察院提起公诉的梁博深等8名被告人欺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然开庭宣判。年夜兴区人平易近法院官方公家号传递结案件详情。

被告人梁博深等美容美发店欺诈勒索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博深系北京亚美荟美容美发无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聘请被告人沈天琦、刘俊、孙博担负司理,被告人李英志、高志鹏担负剃头师,被告人史佳敏、马萧萧担负美容师。

为攫取经济好处,2019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梁博深等人事前预谋并分工,以避免费进行头皮检测、低价发放体验卡等手段为幌子,遴选顾客并决心坦白办事收费尺度,在顾客接管头皮护理、拔罐、推拿等办事项目后,以接管了办事就需要缴纳费用为由索取与公道费用相差差异的财物,顾客谢绝缴纳的,采取多人围困、长时候游说乃至言语要挟的体例,迫使顾客付出高额办事费用或打点会员卡撑持事迹,顾客财物不敷的,逼迫顾客从各类贷款平台贷款或借钱付出。

被告人梁博深等共实行欺诈勒索行动12次,涉案金额107416元。

被告人梁博深作为鸠集者,被告人沈天琦、刘俊、孙博作为主干成员,被告人史佳敏、李英志、马萧萧、高志鹏作为其他成员,构成恶权势犯法团伙,屡次实行强行索要高额费用的行动,为非作恶,逼迫苍生,严峻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侵扰了美容美刊行业的买卖次序,形成较为卑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博深、沈天琦、刘俊、孙博、李英志、高志鹏、史佳敏、马萧萧以不法据有为目标,结伙欺诈勒索他人财物,冒犯了《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其行动均组成欺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办。

据此,年夜兴法院按照被告人犯法的现实、性质、情节和酿成的社会风险后果,和在犯法中的地位和感化,别离判处被告人梁博深有期徒刑八年,褫夺政治权力一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沈天琦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刘俊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孙博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史佳敏、李英志、马萧萧、高志鹏别离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惩罚金。

潇湘晨报记者周盾

【来历: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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